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出口信用保险的使命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出口信用保险的使命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险能做什么?保险能做的,不是把保险置于金融,而是要把保险置于对外贸易;关键是用好已有保险支持政策,适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重点是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小城不小说
2月23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适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要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扩大金融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外商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
可见,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政策性职能履行评估报告(2018)》显示,2018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拉动我国出口金额超过6400亿美元,占我国同期出口总额的25.9%;对GDP的贡献率为4.9%;拉动就业超过1500万人。
出口信用保险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策手段,是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由于境外的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而遭受的应收账款损失给予补偿的一种非营利性的政策性支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
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为31.54万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出口额为17.23万亿元,增长5%;进口额为14.31万亿元,增长1.6%;贸易顺差为2.91万亿元,扩大25.4%。
2019年,我国商品贸易总额达到了31.55万亿元,占2019年GDP总量(99万亿)的35%,可见国际贸易对我国的经济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这仅是商品贸易的情况,如果加上服务贸易(2019年服务进出口总额54152.90亿元),比例达到还会更高(37%)。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金融业增加值7.71万亿,约占GDP的7.8%,同比增速为7.2%。
可见,国际贸易对中国当前经济具有重大的影响,金融业要做的一定是“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适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
显然,保险能做的,不是把保险置于金融,而是要把保险置于对外贸易,所以出口信用保险要先行。
谈到信用保险(信用险),传统就是指“出口信用保险”,一种“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保险机构对本国出口商和银行在出口收汇、出口信贷等业务中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提供的政策性保险”。
《漫谈产品:信用险,曾经的贵族(2000-2018年)》一文中,我详细介绍了信用保险与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等指标具有正相关关系。
图1给出了信用险增长率与进出口总额增长率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信用险增长率与进出口总额增长率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并在2015年之后基本保持相同。
说起信用险,就不能不谈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信保于2001年12月18日正式挂牌开始运营,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这是我国参照国际惯例,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举措。中国信保的成立,对我国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起到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图2给出了中国信保2004年至今的信用险保费收入及占比,从2004年的100%虽然下降到2019年的74%,但仍处于垄断地位,显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百年的实践证明,出口信用保险消除了企业在出口货物、技术、服务以及海外投资等活动中被海上保险列为除外责任的信用风险,从而使出口商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国际贸易中因客户失信或倒闭而无法安全收汇的处境,推动了出口贸易额大幅增长,各国从出口贸易中获得了更多的经济福利。
这就是出口信用保险,作为WTO规则允许成员国政府使用的为数不多的鼓励出口的工具之一,与出口退税、政府贴息、出口信贷和出口融资担保等工具相比,出口信用保险有着独特的优势。
因此,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险能做什么?保险能做的,不是把保险置于金融,而是要把保险置于对外贸易;关键是用好已有保险支持政策,适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重点是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2020年1月30日(北京时间晚10点),世界卫生组织(WHO)就中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COVID-19)再次召集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1月31日(北京时间凌晨2点),世界卫生组织向全球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这一措施源自2005年版的《国际卫生条例》,中国是该条例的缔约国之一。根据《条例》,PHEIC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不同寻常的事件”:(1)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2)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
根据《条例》,在认定PHEIC的同时,突发事件委员会应当提出应对该事件的“临时建议”或“长期建议”(即为减少疫情扩散而采取的相关卫生措施),并由总干事对缔约国和其他国家外发布。根据《条例》所确立的框架,这些建议可以针对人员和货物,措施力度可以从“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到对来自受染地区的人员“限制出境”,以及货物“不准离境或入境”。
2020年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认定为PHEIC以后,总干事针对中国、所有缔约国以及国际社会分别公布了“临时建议”。
“临时建议”没有直接针对货物贸易采取的任何限制措施,而且世界卫生组织极力避免“临时建议”对国际贸易和人员流动造成过度干扰。其中,对于拒绝人员和货物入出境或延误入出境超过24小时的缔约国必须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备的举措,更是有利于保护中国和中国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事实上,从以往的实践来看,极少有国家因为疫情而对进口货物采取“禁止入境”的极端措施。
尽管此次公布的“临时建议”本身并不包含可能严重限制中国出口贸易的措施,但是关于PHEIC的认定,仍可能对国际舆论和大众心理产生引导作用,并由此可能产生企业层面的各种合同纠纷。
由于PHEIC的认定,将使更多国家认识到疫情的风险,部分国家可能人为设置贸易壁垒,增加我国产品的出口难度。PHEIC的认定对于进口贸易影响稍弱,但疫情会影响到出口贸易的物流时效与仓储环境。由于疫情可能导致航班变更,船期变更以及港口、机场等交货地点的变更,陆运流程涉及隔断消毒等程序,出口企业要随时协调变更物流与仓储方案。同时受疫情影响,出口环节涉及的物流、报关、付汇相关部门企业可能工作时间也受到限制,外贸企业需要提前沟通规划,做好相关安排,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
自疫情爆发以来,出口企业面临复工难、运输难、交付难、接单难、融资难等诸多难题,正常经营受到极大挑战。商务部委托中国信保对外贸企业运营情况的最新问卷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外贸企业存在无法按期出运、收汇的问题。
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疫情防控工作汇报,研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到“要支持出口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决定将有关意见提请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
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研究了“要支持出口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2月23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要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扩大金融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外商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
2月21日,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加大贸易融资支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通知》要求,要提高站位,将短期险作为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工作的有力抓手,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要进一步扩大短期险覆盖面,出台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提高承保效率,创新承保模式,帮助企业加强出口风险管理,减少企业损失。
《通知》指出,要压实责任,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支持力度。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支持政策。建立受疫情影响企业需求快速反应机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重点支持服务,应保尽保,加强对订单被取消等风险的保障,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通知》指出,要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支持,发挥好“小微统保平台”等作用,加大对暂时遇到困难但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保费费率,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对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保费的出口企业,合理缓交保费,在定损核赔时予以酌情处理。要加强对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政府+银行+信保”合作机制,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可见,出口信用保险对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性,成为化解疫情对外贸企业影响的有力抓手。
因此,《通知》发布后全国上下积极完善“政府+银行+信保”模式,正在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正在创新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正在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效率。
2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5号),虽然强调了“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但是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要性强调的不够,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拓展举措强调的不够。
2014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准许人保、大地、平安、太平洋试点经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自此,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形成“1+4”的格局。
为此,建议除了发挥“1+4”的作用之外,中国银保监会要积极调动其他83家财险公司参与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役中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
对外贸易对我国GDP高速增长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与投资、消费一起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力量。当前,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外贸企业遭受了巨大的冲击,作为化解疫情对外贸企业影响有力抓手的出口信用保险的历史使命凸显。
信用险,政策性保险主导的一个险种,从诞生之日就打上了“贵族”的烙印,但却是一个光荣的贵族。曾经的贵族,还是贵族。
抗击新冠疫情,保险业要为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精准保险服务。出口信用险,必将承担起抗击疫情的历史使命!同时,我们也希望看到更多的“贵族”加入到这种保险业的战役中来,因为“英雄,永不独行!”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决策部署,作为一名保险精算研究人员,希望通过“新冠肺炎疫情与保险”系列研究,“以研抗疫,抗疫促研”,助力保险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与保险”系列研究第一期内容如下:《面对新冠疫情,保险业应该做什么?》《面对新冠疫情,保险业要做什么?》《面对新冠炎疫情,保险可以帮助个人做什么?》《面对新冠疫情,保险可以帮助企业做什么?》《面对新冠疫情,保险还需流行病巨灾债券》。
“新冠肺炎疫情与保险”系列研究第二期内容如下:《抗击新冠疫情,出口信用保险的使命》《抗击新冠疫情,……》。
小城不小说
......更多请关注小城不小。